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药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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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药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1)供应商应在代理机构业务系统中点击下方链接注册完善供应商信息请供应商尽快完成注册(已注册过的无需重复注册)。 (2)注册成功后,将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⑵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采购邮件主题: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代理机构当日16时00分前会对供应商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并将《购买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回复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交款后,将:⑴word版《购买文件登记表》⑵签字扫描后《购买文件登记表》⑶标书款汇款回执单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注: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简写注明所参加项目的编号、款项用途、单位简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磋商无效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例:供应商简称+项目编号+文件费)。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5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药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制造业。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如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为“药品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②投标人须提供最少一位具有药师资格证的销售人员③供应商所投药品必须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合格产品,响应文件中提供任意30种药品审批合格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至 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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