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民族大学两校区锅炉房化学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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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西北民族大学两校区锅炉房化学用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项目预算:壹拾叁万元整(13.0万元)
4.项目内容:纯碱、氨缓冲溶液、稀硫酸溶液C=0.1046、EDTA溶液等化学用品(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5.交货期限:卖方在接到买方书面通知 3日内,向买方供货。供货每月按需方实际用量供应产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需要的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的公司、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还未审计完成的、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需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税收必须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且相关查询结果应显示截图时间,如相关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招标项目;(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格式自拟)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注意事项:投标人在获取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2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1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符合要求的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获取及发售时间: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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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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