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AGK********(JDHX-TYLGZFCG2024-409)2.项目名称:总有机碳分析仪3.采购计划文号:ZFCG********.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50万元6.最高限价:50万元7.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共1包,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实质性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序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备注1总有机碳分析仪1套总有机碳分析仪用于水样和土壤、植物中总碳(TC)、无机碳(IC)、总有机碳(TOC)、不可吹扫有机碳(NPOC)、总氮(TN)的精确测定,上述指标直接反映了样品被有机物质污染的程度,为环境与生态学研究工作中的必要数据。仪器带有自动进样器,适合大批量样品的快速分析。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是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否是否允许合同分包否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所供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达到技术验收标准;对所供货物的免费配套服务期限按合同条款执行。交付(实施)地点山西###市榆###街209号太原理工大学明向校区博睿楼环境与生态学院。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80%;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在供货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技术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专用发票1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否则,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供应商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免费配套服务期满,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免费配套服务期满日30日。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相关政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商务、技术要求。注:上述表格“备注”栏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所报货物均必须为国产产品,且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资格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4.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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