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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子垭煤矿南二井矿井电力监控系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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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子垭煤矿南二井矿井电力监控系统,采购人为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为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参加采购谈判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 项目名称:李子垭煤矿南二井矿井电力监控系统。

2. 采购范围:李子垭煤矿南二井矿井电力监控系统矿井电力监控系统KJ284,壹套,详见技术参数,项目控制价31.5万元。

3. 交货地点:四川川煤华荣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李子垭煤矿南二井指定地点。

4. 交货日期:按合同约定。

5. 包件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包件。

6.项目中出现的指定品牌或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投标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投标人应当选用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三、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1. 谈判响应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

2. 谈判响应人必须具有良好业绩,并须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完成的与参加谈判的设备相类似的业绩及合同履行情况,以及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业绩资料应附合同复印件;

3. 谈判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近三年谈判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5. 需提供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过期的或延期办理中的视为不合格);

6. 本次竞争性谈判要求谈判响应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厂家或生产制造厂家对本次竞争性谈判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不接受二次委托代理商(转授权),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7、谈判响应人应提供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谈判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谈判响应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加盖谈判响应人单位公章(鲜章)〔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生产许可证(谈判标的物实行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谈判标的物实行的)、产品相关证件等〕。

(2)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标书里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简介、包括谈判响应人或生产厂家经具有相应资格条件的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含会计师事务所等)审计出具的近三年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业绩(发票、合同)、技术配置等相关资料。

7、近三年谈判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等违法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谈判。

8、 谈判文件中的第一次总报价不得超过相应的最高总报价限价(31.5万元),第二次及以后谈判响应人总报价均不得高于上一次的总报价。

四、费用承担

谈判响应人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 凡被邀请者,请于邀请函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2. 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资料费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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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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