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哈尔滨银行哈尔滨分行客户回馈食品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银行哈尔滨分行客户回馈食品采购项目
2.2建设/服务/供货地点:哈尔滨市
2.3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购粮油、调味品、加工类方便食品等,主要用途是回馈客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哈尔滨银行哈尔滨分行客户回馈食品采购
2.5计划工期/服务时间/供货时间:三年,采取“1+1+1”的方式签订合同,是否续签将根据本年度履约验收情况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60万 单价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9付款期限和方式:需求方确认货物送达且验收合格后,由供货方开具需求方辖内支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方自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后,由需求方下辖支行按财务流程支付货款。
2.10中标人数量: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自2021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如成立年限不足3年,以成立日期起计),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4.在自2021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
5.自2021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记录,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和《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提供承诺)。
6.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2021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2021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三年(如成立年限不足3年,以成立日期起计)来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6个月完税证明、团队负责人养老保险缴纳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提供承诺)。
9.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合法抵扣凭证(即增值税专用发票)。
10.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后,在合作期间不得拒绝接受哈尔滨银行哈分行辖内机构订单,不得接受订单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否则,同意哈尔滨银行有权将其列入《哈尔滨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用名单》中。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2专用条款:
1.投标人自2021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承接过1个与招标人需求相近、行业相近的成功案例(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备食品经营许可,同时具备品牌销售资格授权,确保品牌商品均为正品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1日09时至2024年11月06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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