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研发中心防冻、抑尘产品原材料加工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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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委托,对北京局集团公司研发中心防冻、抑尘产品原材料加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为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防冻、抑尘产品原材料加工服务
3.1.1.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包含化工产品或融雪产品);
3.1.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投标物资由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1.1.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投标物资在国内的业绩,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1.1.5信用要求: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投标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6其它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09:00至2024年11月5日17: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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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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