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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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FJGC-ZB-Y-202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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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市仓山区榕禾幼儿园2024年-2025年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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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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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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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综合物业管理服务。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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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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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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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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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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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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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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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能力提供本邀请采购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且被邀请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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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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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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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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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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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r****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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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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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者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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