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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及所辖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汝州至方城段各收费站、路产中队及机电运维大队开通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平顶山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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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汝州至方城段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汝州至方城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豫交规划函〔2021〕4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 20%和国内银行贷款 80%,项目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河南交投平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及所辖焦作至唐河高速公路汝州至方城段各收费站、路产中队及机电运维大队开通运营所需设施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汝州市长营村东侧,北接焦唐高速登封至汝州段并与宁洛高速相交,终点位于南阳市方城县清河镇北,顺接焦唐高速方城至唐河段起点,全长100.702公里,其中平顶山市68.967公里,南阳市段31.735公里。主线设置互通式立交8处,其中枢纽型互通2处,服务型互通6处。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7米,分离式路基单幅宽13.25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特大桥1/300、其他桥涵及路基1/100,其他有关技术标准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有关规范执行。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2.3交货地点:按所辖交货地点或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4本项目共划分为7个标段,各标段划分具体情况见下表:

标段号

采购货物名称

所辖交货地点

交货期

PWCG-1

办公生活家具

(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

PWCG-2

办公生活家具

(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PWCG-3

窗帘用品

(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PWCG-4

电子产品

(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PWCG-5

厨房餐厅用品

(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PWCG-6

应急保通用品

(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PWCG-7

机电运维仪器设备用品(详细数量及技术参数见采购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PWCG-1、PWCG-2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40万元(含140万元)或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年度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280万元(含280万元)的包含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单年度指从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以履行完毕的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为准,业绩中类似货物指具有本次招标任意一个同类货品,数量不限)。

PWCG-3、PWCG-6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万元(含35万元)或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年度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70万元(含70万元)的包含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单年度指从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以履行完毕的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为准,业绩中类似货物指具有本次招标任意一个同类货品,数量不限)。

PWCG-4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含200万元)或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年度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含400万元)的包含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单年度指从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以履行完毕的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为准,业绩中类似货物指具有本次招标任意一个同类货品,数量不限)。

PWCG-5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75万元(含75万元)或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年度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含150万元)的包含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单年度指从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以履行完毕的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为准,业绩中类似货物指具有本次招标任意一个同类货品,数量不限)。

PWCG-7标段: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含5万元)或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年度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包含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单年度指从每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以履行完毕的合同及合同对应的发票为准,业绩中类似货物指具有本次招标任意一个同类货品,数量不限)。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处于盈利状态(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反映财务状况证明的的彩色扫描件)。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北京时间)。

4.2地点:(登录后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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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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