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淮北国安电厂二期项目2×660MW超超临界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高温旁路烟气蒸发系统EPC工程(电子招标投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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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淮北国安电厂二期项目2×660MW超超临界机组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淮北国安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皖发改能源〔2022〕527号)
1.4招标人: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淮北国安电厂二期项目2×660MW超超临界机组脱硫废水零排放高温旁路烟气蒸发系统EPC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JG2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G2
2.5建设地点:烈山区宋疃镇马场社区,聚能发电、国安电力北门外,自会楼村起点至与梧桐路交界口处。
2.6计划工期:详见技术规范书
2.7合同估算价:900万元
2.8项目概况:淮北聚能发电有限公司国安电厂二期项目2×660MW机组烟气脱硫项目,配套建设两套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及其公用系统,采用一炉一塔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投产。
2.9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为EPC总承包,投标人负责脱硫废水零排放高温旁路烟气蒸发系统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初步设计、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和设计联络、设备及材料的采购、监造、运输及贮存、土建建(构)筑物的设计及施工、设备安装及单体调试(并配合分系统、整体调试及168h试运行),消缺,现场服务、性能保证、全部设备标书编制、施工标书的编制、工程概算编制、编写整个系统点检维护范围和标准等,以及电厂运行人员的培训和最终交付商业运行,并提供售后服务等。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本次招标文件附件以及澄清补充文件(如有)。
2.10项目类别:EPC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①-②项中任意一项资质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须满足下列①-②项中任意一项资质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单台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的已投运的工艺路线类似为“高温旁路烟道蒸发干燥工艺”的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EPC总承包工程业绩。。
注:①业绩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1)合同关键页:如体现项目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工程范围页、工程规模页等关键信息页;
(2)对应业绩用户证明资料或检测报告: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证明材料或第三方性能检测报告;
(3)其他资料:如上述证明资料仍不能体现装机容量等级、台数和其他项目特征(如工艺)的,则须同时提供有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且须体现要求的相关因素。
3.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至本招标项目全面到岗履约。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并至本招标项目全面到岗履约。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除特别说明外,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第3.1.1项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第3.1.2项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第3.7款要求,联合体任意一个成员满足上述投标人资格第3.2款、第3.3款、第3.4款、第3.5款要求的均予以认可。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中具有同类资质且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相同工作的,应分别具备符合相应要求的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和投标文件的递交等工作。
3.7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提供承诺):
(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仍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仍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24年11月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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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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