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兽医实验室维修改造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 西宁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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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西州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兽医实验室维修改造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610000.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7、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企业,应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10-25 |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 2024-10-25 至 2024-11-01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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