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2025年兰州石化公司丁二烯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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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2025年兰州石化公司丁二烯公开招标 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兰州石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丁二烯为兰州石化公司橡胶运行部丁苯橡胶装置和丁腈橡胶装置主要原料,本次采购数量55000吨。
2.2预估采购金额:丁二烯每月价格浮动大,按近三个月市场均价12500元/吨左右,预估本次采购金额68750万元。(含13%税、运费及其它费用)。(含13%税、运费及其它费用)。
2.3招标范围及标段(标包)划分:丁二烯为兰州石化公司橡胶运行部丁苯橡胶装置和丁腈橡胶装置主要原料,本次采购数量55000吨。共1个标包。
2.4采购方式:带量采购。
2.5交货地点:兰州石化公司公用工程二部及乙烯运行一部;
2.6交货期:本合同自前续合同数量履行完毕或前续合同履行期满(以先到时间为准)合同生效开始履行至2025年12月31日前按甲方通知发货。每批次按招标人排产通知到货。分批交货的,接招标人通知后5个日历日内到货;本合同2025年12月31日前提前完成合同数量或2025年12月31日未完成合同数量(余量不再执行)合同即终止。
2.7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2025年12月31日。
2.8最高投标限价:N值300元/吨(含税13%),报价不能超最高限价,超限价或未按报价要求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N值为调节值。
2.9价格结算机制:P=兰州石化公司下丁二烯需求订单当天的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厂价+N (N:调节值);结算费用为含税到厂价,税率1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未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最新年度(2023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有效是指: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注: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申请赋码,并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且在该平台可查询,提供审计报告查询截图。)
3.3信誉要求: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被兰州石化公司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指被兰州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以及非因业务调整、无业务往来业务退出原因导致评价不合格被兰州石化暂停供应商交易权限、取消承包商准入资格、终止市场准入资格的)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④库内供应商处于“中止”、“终止”、“失效”等非“正常”状态的,在招标及非招标选商中将被否决;⑤库内供应商相关产品处于“冻结”、“终止”等非“正常”状态的,参加以相关产品为标的物的招标及非招标选商活动将被否决;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
3.4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必须为制造商,需提供《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
3.4.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第三方运输单位)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标的物或覆盖标的物的危险货物运输。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或质量检测报告,并提供制造商质量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单或厂家出厂检测报告)。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接兰州石化公司物采部发货通知后5日内到货并具备每日连续到货的能力和条件,交付能力不低于5车/日(28吨/车)。合同履约期间,若卖方未按书面承诺的到货能力、条件和交付能力进行交货,每自然日低于通知发货数量的,每车扣款2万元(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25日23时59分59秒至2024年10月30日23时59分59秒购买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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