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烟雪茄剪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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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名称:湖北中烟雪茄剪刀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中标人数量为1家,预计年度采购合计金额(不含税):2676200.00元。具体内容及清单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4交货期:日常订单下达后20个日历日内到货。有特殊要求的另行协商,以每批次订单要求为准。
1.5交货地点:湖北中烟全国市场区域。
1.6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以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7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0时0分至2024年10月31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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