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江西公司2024年内部安全基础能力建设(全流量分析平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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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
为加强江西电信网络安全监测,提升网络安全运维效率,降低网络安全风险,需要新增江西电信全流量组网设备,通过该建设扩展安全监测分析面,加强、加深网络安全监测及分析;集中规划并管理网络安全监测方式及手段。
(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及交货期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流量调度分发设备(800G) | 1U | 4台 | 南昌市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2 | 脆弱性检测设备 | 1U | 1台 |
……
(2)项目预算: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8万元。
(3)项目类型:货物类。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取一名中标人。
1.3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不含增值税) |
1 | 流量调度分发设备(800G) | 4台 | 600000 |
2 | 脆弱性检测设备 | 1台 | 480000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2.1.5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函)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针对脆弱性检测设备投标产品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如官方网站可查询,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网页截屏;如官方网站不可查询或查询的证书与提供的网页截屏不一致的,原件备查。)
2.3.3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设备制造商自2021年10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前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上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200万元全流量组网设备类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单项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与其产品制造商之间签订的合同不予认可。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的业绩,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08时3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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