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二发电分厂煤场封闭及一体化除尘改造项目--干雾抑尘、射雾器及其附属系统(AGGCJSHGZHG241023164379)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鞍钢股份能源管控中心二发电分厂煤场封闭及一体化除尘改造项目--干雾抑尘、射雾器及其附属系统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生产型营业执照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注册资金:30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2021年以来,干雾抑尘和雾炮(又称射雾器)设备供货业绩分别至少一份(合同及对应发票)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24日11时00分至2024年11月14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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