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烟气冷却器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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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烟气冷却器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2 规模:本次采购范围为2024-2025年集团公司所属区域(产业)公司生产类项目所需的烟气冷却器,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
2.3 建设工期: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2.4 标段划分:本次烟气冷却器框架协议分2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备注 |
标段1 | HNZB2024-10-1-261-01 | 螺旋翅片管烟气冷却器 | |
标段2 | HNZB2024-10-1-261-02 | H翅片管烟气冷却器 |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技术规格:详见采购清单;
2.6 交货地点:投标人制造厂内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以各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A级锅炉部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1.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台套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螺旋翅片管烟气冷却器(或采用螺旋翅片管的低温省煤器、低低温省煤器、MGGH、WGGH)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翅片型式以及数量的供货清单、能反映供货项目机组容量页、能反映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1.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3.2.2 标段2:H翅片管烟气冷却器
3.2.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A级锅炉部件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2.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3台套国内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H翅片管烟气冷却器(或采用H翅片管的低温省煤器、低低温省煤器、MGGH、WGGH)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翅片型式以及数量的供货清单、能反映供货项目机组容量页、能反映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4日09:00起至2024年10月31日17:00止。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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