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轨道交通13号线供电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自购物资(铜鼻子、钢材)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北京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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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A线)供电系统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业主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轨道交通13号线供电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经理部。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A线)供电系统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
2.2工程概况
轨道交通13号线扩能提升工程(A线)供电系统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线路全长31.2km,其中新建工程19.8公里,改造工程11.4公里,全线设车站19座,新建车站13座,改造车站6座,新建停车场1座。变电所:共29座,其中新建牵混所14座,新建跟随所5座;既有牵混所改造8座,既有线新增牵混所2座。合计设备安装1892台套,线缆敷设738公里。
环网系统:电缆敷设97.7公里,拆除31.63公里。
动照系统:桥架11.7公里,低压电缆437公里,控制电缆29.4km。
综合监控:新建13站,改造6站。
本工程工期为:1358日历天。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22至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城市轨道交通上使用的,不接受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网、公布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00分。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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