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Y-CZZX********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智能调度仿真系统建设项目(三标段) 采购需求:高清液晶拼接屏墙面显示等的采购(详细配置见磋商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9)业绩案例:投标人需提供过去三年内至少三个与本项目类似规模或性质的轨道交通智能调度仿真系统建设项目或相关领域的成功案例,并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或其他可证明其业绩的有效文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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