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4年室外监控终端(政企网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无锡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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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框架)。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1年或项目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两者满足其一合同自动终止。
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为了体现政企专线高端客户对设备外观、性能和监控专线对耐高温、稳定性的要术,拟采购工业级接入终端产品来满足政企专线开通的需求,预估采购数量12000台,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具体采购清单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320万元(含税)。
交货地点:无锡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要求:自接到招标人采购订单之日起15天内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验收合格。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免费质保期要求: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备注 |
1 |
第一名 |
60% |
|
2 |
第二名 |
40% |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室外监控终端设备不含税单价235元/台,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5与投标人有投标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起同类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人业绩的,不予认可;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书;
2.3.2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且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若所供设备经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投标人负全责,提供承诺书;
2.3.3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4投标产品必须获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https://jwxk.miit.gov.cn/)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提供进网许可证扫描件。
2.4 其他要求:(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为本项目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已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或承诺书;(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4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8日2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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