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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作战训练装备器材项目(12L气瓶)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福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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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2023年度作战训练装备器材项目(12L气瓶)

预算金额:153.3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3.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

预算价

最高

限价

投标

保证金

是否

为核

心产

允许进口

1

1-1

12升空气呼吸器气瓶

350

4380

1533000

1533000

15300

备注:

1、投标人按采购包投标,对同一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表中“允许进口”栏中注明“是”的,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同时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亦可参与投标(注:原装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注明“否”的拒绝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符合GB/T28053-2023《铝合金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标准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

①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包1专门面向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为货物类的,货物应当由中小微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如果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函中对所投全部货物的制造商进行声明。

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准确划分企业类型。

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  至 2024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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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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