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1.项目名称:微波暗室设备及基础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ZGZB2024-401包组号招标内容最高限价(万元)交付时间交付地点备注一微波暗室设备及基础1套(详见微波暗室设备及基础技术规格书)人民币100万元合同生效后60日内招标人指定地点说明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公司(总所****公司的授权书****公司(****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公司(总所)****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的第三方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纳税信用等级要求B级以上,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投标人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成功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1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将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文件截止日在“****网站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2.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承诺不在招标单位上级机关发布的黑名单中(投标人须提供《保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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