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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电信南山分公司楼盘边缘定制网施工服务采购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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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子项

预估金额

-不含税(万元)

预估金额

-含税(万元)

服务地点

2024年深圳电信南山分公司楼盘边缘定制网施工服务采购(第三次)

施工部分

11.669103

12.719322

深圳市

安全生产费

0.238145

0.259578

合计

11.907248

12.9789

……

1.2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为最终用户提供边缘定制网施工服务。

(2)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边缘定制网的施工工作,验收合格后免费提供一年质量保障服务。

(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1.4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5质量要求:验收合格。

1.6★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1.907248万元(不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作为无效报价。(注: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单位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及项目实际要求对本询价项目报价。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网络覆盖类或信号覆盖类项目的相关施工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合同总金额为准;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有效订单的总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应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评审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3项目团队要求:

(1)报价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3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应答人)。

(3)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备注:

a)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b)如法人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应答人或应答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应答人或其法人。

2.1.4服务承诺:供应商须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边缘定制网的施工工作,如不能按要求时间完成,供应商须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15%作为违约金并承担因供应商违约对采购人在本项目中造成的所有损失,且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询价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询价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询价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询价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2年9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供应商及其评审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供应商及其任一评审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谈判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段)或者未划分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3.  询价文件获取

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10月25日2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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