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翻转烟笼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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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翻转烟笼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FZC-
2.项目名称:诸城复烤厂翻转烟笼采购项目。
3.供货周期:60天,因招标人生产任务需求等原因可适当延期。
4.供货地点: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北环路140号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招标人指定地点。
5.项目内容:为减缓烟叶储存周转压力,需购置一批翻转烟笼3000个,采用四边能够折叠,开启灵活且拆装方便的翻转烟笼,烟笼承重能力不低于500公斤,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549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6.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7.投标人出具上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上年度财务报告如尚未完成,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并提供上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或成立一年但未完成年度审计的,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截止提交投标或响应文件之日)内未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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