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2号炉燃烧器传动装置分层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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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2号炉燃烧器传动装置分层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可门港区。
2.2 项目规模:4×600MW 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施工期5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已完成的6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分体式摆动(传动)供货或改造项目业绩,其中燃烧器部件需采用钛钴合金TiC-9ALC-5USCBN材质。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和投运情况证明:(1)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工作内容、设备名称型号、关键技术参数、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2)投运情况证明包含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8.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10-22 13:00到2024-10-29 17:30。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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