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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前期拍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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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前期拍摄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前期拍摄及附属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采购全画幅摄影机10台、全画幅微单相机1台、及相关附属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日历日)内,将货物交付完毕。

2.5最高投标限价:194.7568万元(含税)。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近两年(2022年度、2023年度)共两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审计),并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3业绩要求:近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具备供货规模相近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信誉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拒绝与吉视传媒发生诉讼纠纷的企业参与本项目。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8日每天0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09: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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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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