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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高铁10站2010版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 廊坊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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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京沪高铁10站2010版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电务段。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京沪高铁10站2010版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服务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服务周期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京沪高铁10站2010版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北京南城际场、北京南高速场、廊坊站、京沪高铁1#中继站、2#中继站、3#中继站、4#中继站、5#中继站、6#中继站、7#中继站。

项目概况:京沪高铁10站2010版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服务。京沪高铁10站2010版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补强。北京南城际场、北京南高速场、廊坊站、京沪高铁1#中继站、2#中继站、3#中继站、4#中继站、5#中继站、6#中继站、7#中继站。

2.2服务周期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资格要求如下:

3.1.1标段编号: JCBQ-1

(1)资质要求: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2)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五年内(2019年6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软件服务业绩不少于一项,并提供相应的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项目经理: /

(4)财务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并附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表

(5)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申请。

(6)其他资质要求:

维保人员资格: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消防行业建构筑物消防员四级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记录;

(4)被取消或暂停竞争性谈判资格;

(5)供应商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6)供应商自递交报价文件之日起前三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20日09:00至2024年10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购买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下午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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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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