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零星工程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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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零星工程,招标人为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零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内容: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服务区域内的零星工程。
2.2 建设地点:中国航发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本部(本部工作区、航材院生活区、71楼青年公寓、10楼、11楼、燕飞培训中心、燕飞职工餐厅、幼儿园、航材文化中心、离休办、退休办、居委会、人防、地下车库、立体停车楼、航材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航材院所属产权建筑物、构筑物涉及区域)、永丰院区、白家疃青年公寓、同泽园、顺义示范线及各处租赁区域等运保中心所涉及服务区域。
2.3 建设内容: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钢筋工程、模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电气工程、水暖工程、油漆工程、防水工程、砌筑工程、装饰装修等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施工内容,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支付规则,以书面下达的任务单为准,提供满足招标人所需的各项施工内容。
2.4 服务期: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09月01日-2024年08月31日)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零星工程的业绩,投标时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对照以下情况提供:
①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如无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则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②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③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且不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须提供财务状况表、加盖公章的不能提供财务会计报告的情况说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财务状况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0月17日09时00分至2024年10月23日17时0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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