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华辰博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个人不良贷款处置业务服务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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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辰博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个人不良贷款处置业务服务项目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山西华辰博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山西华辰博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框架协议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西华辰博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法享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关于个人不良贷款(信用卡透支)资产包”的管理及催收权利,资产包开卡地区主要分布在呼和浩特及太原。现根据需要,拟采购律师事务所、非律所类服务机构(法律科技、咨询、企业管理等)为其提供法律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名称:山西华辰博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个人不良贷款处置业务服务项目
2.3、招标编号:HCZ……
2.4、服务期限:两年;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入围数量:10家/标段;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一标段:律师事务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书》,并通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2023年度年检;
3.2、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律师团队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罚;
3.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拟为山西华辰博达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服务的律所团队专职律师不少于3人,其中主办律师应具有三年以上银行法律服务经验;
3.5、投标人须提供聘用之日前三年内具有至少1件成功办理金融领域法律事务的案例;3.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管理体制,财务状况良好,开办和执业过程中无违法违纪现象,无不良记录,社会形象和信誉良好;
3.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不办理与招标人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4.投标报名时间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5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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