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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防爆及三防灯具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盘锦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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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防爆及三防灯具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30.0%,其他资金(银行贷款)7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防爆及三防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包)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规格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

备注

  C1100000096013209034001

防爆及三防灯具

6994

见招标文件

订单生效后2个月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以订单时间为准

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项目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800.00

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财务要求:不做要求。 (3)业绩要求:不做要求。 (4)信誉要求: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内,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注:投标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查询投标人公司名称并提交查询截图。(评审时现场查验核实) (5)其他要求: a. 两年内(至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在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采购过程中不存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认定或视为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导致否决投标(报价)的情形(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 b. 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全过程中,投标人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生投标人拒绝配合,或发现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自动取消,并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 c. 投标人经营状态良好,能为本项目提供足够流动资金,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 d. 投标人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内(提供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盖章)。资质,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7日 23时55分00秒至2024年10月24日 23时55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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