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市政污水管道维修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连云港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197016.14元,最后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包含为完成合同最终成果而产生的一切附带服务费用等(包含所有隐含费用),中标后不再增加其他任何费用,一旦中标,投标总价不予调整。
采购需求:
本工程为徐圩新区市政污水管道维修施工,本次涉及节能一路、环保十路、环保五路、云六路、云七路、徐新路等市政道路污水管道修复。根据道路的市政污水管道破损点CCTV清淤检测报告及修复施工图纸,对存在缺陷的污水管道采取开挖换管等修复工作。
施工期间涉及占道手续、绿化占用手续、市政道路及设施挖掘占用手续、地下管线保护方案等由中标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质保期: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磋商文件。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投标人具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参加该招投标活动中无弄虚作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的承诺
5.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请按要求提供)
7.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