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4-2025年物联网运营技术支持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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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4-2025年物联网运营技术支持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4-2025年物联网运营技术支持框架采购,招标人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其他(经营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1、概况:物联网广东分节点作为数字化技术重要基础平台,正承载北向标准化接口提供服务和南向标准化协议接入服务。随着用户和接入设备日益增多,平台的系统可用性、业务可靠性、服务质量及性能效率等关键指标成为了衡量其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尺。为提高运维效率,形成规范化的运营运维管理,有必要开展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2024-2025年物联网运营技术支持框架采购,支撑物联网平台的高效、稳定和可靠运行,为用户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本框架采购金额是预估量,采购方不承诺所有成交方在框架有效期内能收到采购需求,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2、框架有效期:
(1)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招标方无有效的框架协议,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如本框架协议签订之日招标方上一框架协议有效期未结束,则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上一个框架协议有效期结束之日起12个月。
(3)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金额上限(预估金额的120%)(下同)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4)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预估金额下限(预估金额的80%)(下同)时,应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结算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5)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在预估采购金额上下限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若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框架协议有效期,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签订补充协议延长框架有效期,补充协议有效期不得超过6个月。
(6)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结算金额达到预估采购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7)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投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A、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
B、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8)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9)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10)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11)上述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相关条款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货物框架采购合同文本(框架协议)》等文件不一致的,按上述条款执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应另作补充约定。
(12)本框架采购金额是预估量,采购方不承诺所有成交方在框架有效期内能收到采购需求,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3、授权主体:经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南方电网数字电网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为合同的签订主体,在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合同约定的具体事项。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开展数字技术平台物联网运营技术支持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物联网广东分节点珠三角、粤东和粤西地区运营的保障管控落实及日常运营执行实施工作,包括:
标的1:物联网珠三角地区运营技术支持子项。
开展数字技术平台物联网运营技术支持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物联网广东分节点珠三角地区运营的保障管控落实及日常运营执行实施工作。
标的2:物联网粤东地区运营技术支持子项。
开展数字技术平台物联网运营技术支持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物联网广东分节点粤东地区运营的保障管控落实及日常运营执行实施工作。
标的3:物联网粤西地区运营技术支持子项。
开展数字技术平台物联网运营技术支持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物联网广东分节点粤西地区运营的保障管控落实及日常运营执行实施工作。
详见附件1。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项目所在地。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框架(框架协议正式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服务期 |
是否特殊包 |
备注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物联网珠三角地区运营技术支持子项 |
物联网珠三角地区运营技术支持子项 |
152.5 |
/ |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 |
否 |
/ |
/ |
/ |
2 |
物联网粤东地区运营技术支持子项 |
物联网粤东地区运营技术支持子项 |
200 |
/ |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 |
否 |
/ |
/ |
/ |
3 |
物联网粤西地区运营技术支持子项 |
物联网粤西地区运营技术支持子项 |
125 |
/ |
本项目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2个月 |
否 |
/ |
/ |
/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
(2)预计采购金额为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具体委托量为准。部分标包,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包,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适用于框架招标项目)
2.7其它关键要素:
(1) 报价表及报价要求:详见各项目报价表。
(2)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结算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提供主体资格合法存续的证明文件;分支机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授权应加盖委托人公章且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不接受自然人参与。 |
2 |
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1-2023年报告。如2023年报告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审计意见非“否定意见”或非“无法表示意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事业单位应提供2021-2023年经批准的财务报表,如2023年报表未发布,则提供相关原因声明及2020-2022年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
3 |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所在地有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团队(须出具签字盖章的书面承诺书)。 |
物联网珠三角地区运营技术支持子项,物联网粤东地区运营技术支持子项,物联网粤西地区运营技术支持子项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20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4年10月23日20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08时45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登录后查看)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08时45分00秒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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