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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港大厦23楼调度中心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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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宁波港大厦23楼调度中心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宁波港大厦23楼调度中心改造项目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第二次)

1.2项目编号:GJW……

1.3建设单位(发包人):浙江海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1.4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1.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项目概况:对宁波港大厦23楼调度中心及2308办公室、2307值班室进行改造(不含大屏屏体设备采购和空调改造服务)。

2.3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责任。

2.4最高投标限价:22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2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 20万元(含暂估价2万元、暂列金3万元)。

2.5工期:35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5 日历天,施工工期 3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同时具有下列①、②资质的单位或由具有①、②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担任,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4设计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或建筑装饰装修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5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以上项目负责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时间为2024年6月-8月)。

(三)其他

3.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记录,未被列入浙江海港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预中标公示前,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失信及黑名单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预中标公示前“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记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四、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0月23日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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