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寿险青海省分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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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名称:人保寿险青海省分公司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选定3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提供周期为1年的诉讼法律服务(诉讼案件代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法律服务经营许可证,且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2.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国家企业公示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企查查、天眼查等网址查询的相关证明文件。
2.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3年内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不良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被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2.5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6供应商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的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三、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17日8时至2024年10月25日18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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