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商业寺右新马路10号院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广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广晟商业寺右新马路10号院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广东省广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晟商业寺右新马路10号院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承担本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广晟商业寺右新马路10号院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建设立体智能车库一栋,基础占地面积约155平方米,车库东西长22.8米,南北宽6.8米,本方案采用智能九层SUV垂直循环式机械停车设备2组、智能十一层轿车垂直循环式机械停车设备2组,规划机械车位72个,可同时出入4台车,总高约21.2/20.7米(不含雨棚),另规划平面车位18个。方案占用现有独立车位4个,子母车位7个。改造后的10号院含平面停车位约90个。本次广晟商业寺右新马路10号院立体停车场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智能车库生产、土建基础工程、外围护结构工程、垂直循环智能车库安装工程、电气工程、消防栓工程等。
要求质量标准:
(1)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承包方式:包勘察、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且不因施工期间人工、材料及机械价格变化、施工条件、工程规模变化而调整。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地点: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0号,位于广州核心区域,紧近五号线五羊邨地铁站、广州大道、内环路。
工期:本项目总计划工期原则上为120天(不含春节假期),项目工期含勘察工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设备安装工期。
最高限价金额为:349.2万元(含9.2万元地下管线及地下复杂物质迁移不可预见费,需招标人和中标单位在土建工程施工期内实际支出金额,不可预见部分双方签字确认,经第三方工程造价审核后有效支付)。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备提供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
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
b.工程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承接施工任务方):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以设备提供单位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投标登记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5)投标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投标人提供承诺/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5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17:00:00期间(北京时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