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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头中心渔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整治维护项目的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连云港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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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头中心渔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整治维护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赣榆区行政审批局以赣行审投(2023)79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金海岸海洋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岸线绿化(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赣榆区海头中心渔港

2.1.2、建设规模:岸线绿化约46763m2

2.1.3、最高投标限价:6523957.63元

2.1.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国家现行竣工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海头中心渔港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及整治维护项目岸线绿化,主要内容包括绿化土方、绿化苗木栽植及养护、混凝土支路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园林绿化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说明:如果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提供加盖职称评审部门印章的相关园林绿化专业职称评审申报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额52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注:(1)投标人须将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原件扫描上传于诚信库中,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明确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造价以合同中明示的相应价格为准(不包括补充合同、工程变更等)。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3月-2024年8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有效的退休证明材料及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苏建建管(2017)236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5)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0月22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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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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