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购置1号楼食堂收费系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提供1号楼食堂收费系统相关硬件设备及安装服务、配套软件设计开发、检测、调试、验收、摆放及售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系统设备的研发、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不得与为本项目提供上述服务的机构或者附属机构存在关联关系;不得与采购人或者**存在关联关系。(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相关部门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5)不得存在或由财政部门认定存在参与人民银行以往采购项目中: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行为;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行为;4)向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行为。(6)向采购**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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