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于田县水务服务中心签订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行管理合同(合同编号:E6500003901005323002),拟对该项目电力安装工程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已具备竞争性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和田地区于田县境内的吐米亚河上,是《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流域规划报告》中推荐的近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任务是灌溉、供水、防洪,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工程坝址距离于田县城约75km。水库总库容3742万m3,为II等中型工程,枢纽由拦河坝、溢洪洞、泄洪冲沙洞、灌溉引水发电洞、厂房等组成,最大坝高131.0m,电站装机容量为4.1MW。项目总工期115个月,其中设计期限1个月,施工服务期限54个月,运营服务期限60个月。
2.2 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市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吐米亚村。
2.3 采购内容:施工项目范围内10KV输电线路架设,250KV变压器安装、项目部营地户外一级配电柜及低压电缆安装、施工及生活区电力安装等,包括但不限于非预应力电杆、联聚乙烯绝缘架空线、电力变压器、户外一级配电箱、跌落式熔断器、高压计量、隔离开关、避雷器的安装施工(含配合深化设计)、协调、调试、通电验收(含相关证件办理)等移交所需的全部工作;由乙方包工、包料、包机具、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协调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按时送电。(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暂定合同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承包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独立法人,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相应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具有电力安装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 1 项。
3.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 项目经理资格:报价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部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且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证书B级及以上。
3.5 其他要求:在报价截止日前1年内不得发生过一般安全质量事故、2年内不得发生过较大安全质量事故、5年内不得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事故鉴定报告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 (¥300.00),售后不退。
请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前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26 日 12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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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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