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医院流式细胞分选系统(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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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流式细胞分选系统
预算金额:3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套) |
设备用途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1 |
流式细胞分选系统 |
1 |
对处于液体中的细胞或生物微粒逐个进行多参数快速定量和分析,并且从混合(异质性)细胞群体中分离出特定细胞亚群。 |
是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运抵现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须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自行编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6.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本条适用于进口产品);
(3)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与投标)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人参与投标)。授权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近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为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或因成立时间未进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如被授权人为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返聘合同、待遇发放证明等;
(4)投标人所投设备按国家规定须进行3C强制认证的,须提供3C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范畴内的设备,需具备以下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范畴内的设备,需提供证明文件(本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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