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BJX-LCZB-********、项目名称:湖北利川农村商业银****公司毛坝支行综合营业用房建设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33万元5、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6、工期:180日历天7、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满足政策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5)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网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应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网站查询截图;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