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山子石化公司二氧化碳压缩机组汽轮机采购及配套系统改造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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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化肥装置二氧化碳压缩机组汽轮机采购及配套系统改造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二氧化碳压缩机组汽轮机采购及配套系统改造进行库内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项目由中石油投资建设,项目位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产业园。项目利用塔里木油田丰富资源,新建120万吨/年乙烯及多套工艺装置,配套建设中心控制室、化验室、动力站、空分空压、循环水场、除盐水中站、污水处理、全厂火炬、全厂罐区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项目已于2023年12月21日开工建设。
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简称绿色低碳项目),与塔里木二期乙烯项目作为一个有机整体,一体化设计、建设、运营和管理。本项目新建二氧化碳捕集装置、PSA氢气提纯装置和空分制氮装置,利用氢气、氮气合成液氨,与CO2生产尿素,实现塔里木二期乙烯裂解炉烟气CO2近零排放,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配套建设分析化验、空分、循环水场、除盐水及凝液精制站、高架火炬、液氨罐区及其他全厂性公用工程等。《独山子石化公司塔里木120万吨/年二期乙烯配套绿色低碳示范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己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复,项目可研批文号:石油股份计划【2024】73号;项目基础设计已获批复,文号:石油股份炼化新材料【2024】167号。
2.2招标产品范围:二氧化碳压缩机组汽轮机1台,具体见下表,其他详见请购文件等。
序号 |
位号 |
设备(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122-KT-5101 |
二氧化碳压缩机组汽轮机 |
1 |
新建 |
合计 |
1 |
2.3实施或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4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5年12月31日。
2.5技术要求:满足第五章技术性能指标、检验考核要求及附件要求。满足24088-01-2200-MR-10-0004《二氧化碳压缩机组汽轮机采购及配套系统改造询价文件》。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的制造商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供应商准入资质,且准入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8030101 凝汽式工业汽轮机)与招标产品一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28030101 凝汽式工业汽轮机)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为非正常状态的,均为无效。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国大陆石油或化工或煤化工项目类似装置凝汽式汽轮机(功率≥5000KW)的有效供货业绩,有效业绩不能少于2个且成功运行两年及以上。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最终用户签章的成功运行2年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数量、供货金额/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用户名称、用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招标人核实。业绩表中供货金额/合同金额仅指与本次招标汽轮机一致的物资,如合同还包含其他物资,则业绩表中相应金额应需剔除,否则,该项业绩无效。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无实际供货的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如果合同文件中无法体现符合业绩要求的招标物资的特征,还需提供相应的技术要求或技术协议。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清单,可覆盖价格,双方盖章页】。
3.4财务要求:责令停产停业,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的投标人均不接受;根据提供的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测算,不接受为资不抵债投标人的投标。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数据不清楚的投标将被否决。
3.5信誉要求(需提供网页截图):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供货设备无质量事故的承诺书,对于隐瞒不报或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质量事故以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或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无因投标产品的质量或安全环保问题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通报(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且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不得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否则投标将被否决。五年的时间认定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追溯五年,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的落款时间为准。
(3)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恢复交易资格。
3.7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 2024 年10月18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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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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