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024-2027年度站台门委外维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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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024-2027年度站台门委外维管项目,招标人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补贴。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登录后查看)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2.2项目概况: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设地下车站15座,分别为:二乔路站、邙岭站、国花路站、洛阳火车站、纱厂路站、解放路站、牡丹桥站、文博园站、隋唐园站、体育中心站、市民之家站、开元湖站、兴洛湖站、龙门高铁站和八里堂站,均为地下站。线路全长约18.2km,平均站间距约为1.3km,合计区间全长为19.4km。与2号线、规划中3号线、4号线各有一座换乘站。线路南端设刘富村车辆段,接轨于八里堂站。2号线一期工程在解放路站设置与1号线的联络线,在市民之家站设置与3号线的联络线。本项目预算金额约438.34864万元。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范围:洛阳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024-2027年度站台门委外维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洛阳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共计15个车站站台门设备的维保服务和站台门有关的临时任务(包括重要节假日、演练、上级部门检查等工作配合),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2.4服务周期: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结束时间为2027年12月25日,共计36个月,具体进场履行日期以甲方出具的进场通知单日期为准,维保费用根据进场时间进行调整。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地方标准、规范规程及用户需求书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2投标人近五年(合同签订时间在2019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须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负责人职务;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并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3.4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3.5信用要求:(1)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ly.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2)截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3.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类似项目业绩定义: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站台门(或屏蔽门或安全门)系统维保业绩(或供货及安装业绩,或安装业绩)。本招标项目类似项目业绩所提及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2.企业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体现项目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否则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3.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体现姓名、职务及工作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及签章页,否则须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7日24:00,(登录后查看)下载。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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