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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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预算金额: 2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26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江苏省南京环 境监测中心拟采购 1套 水溶性离子在线分析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个日历天;进口设备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4个月,国产设备验收时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响应,响应设备若是进口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 (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有效的产品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本章第二.(一).(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 500.0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10-30 14:30 (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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