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县某单位2024年副食品配送项目(三次)2.项目编号:2024-VGBWIG-W********.项目联系人:韦助理4.项目联系电话:********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1)采购主要内容:为采购人提供副食品,采购的副食品包含但不限于:①禽蛋肉品类,包括禽蛋、猪肉、牛羊肉、禽肉、水产品、冻货;②蔬果类,包括蔬果、豆制品、腌菜、水果;③干杂调料类,包括调料、干菜、预包装食品、杂粮类;④饮料类,包括牛奶、饮料等。应急情况下,根据保障需求,提供副食品和冷热链盒饭配送服务。(2)采购数量:1批(3)采购预算:¥300,********元。(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或财务状况说明书、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或基本开户银行近一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资料或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⑤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为“****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中标后,如经核查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中标资格。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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