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2025年度运营维修高速接触网零件、自动过分相地面信号轨枕装置、棒式绝缘子防鸟害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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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2025年度运营维修高速接触网零件、自动过分相地面信号轨枕装置、棒式绝缘子防鸟害装置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高速接触网零件、自动过分相地面信号轨枕装置、棒式绝缘子防鸟害装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内容为:
GD04-2025JZ003包:高速接触网零件,包件项数为:144个;
GD04-2025JZ016包:自动过分相地面信号轨枕装置,包件项数为:1个;
GD04-2025JZ017包:棒式绝缘子防鸟害装置,包件项数为:1个;
交货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交货地点: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管内各段及分库(具体按采购订单要求为准)。
其它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GD04-2025JZ003包:高速接触网零件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①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谈判物资的有效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书》和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复印件。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国铁设备监【2018】80号)”的文件要求,取得该细则中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目录要求的所有接触网零件的《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许可证书》,该证书内容必须包括“腕臂支撑装置、限位定位装置、非限位定位装置、终端锚固线夹、整体吊弦及吊弦线夹、电连接装置、滑轮补偿装置、棘轮补偿装置”,速度等级为200-250km/h及300-350km/h。
②供应商必须取得由相应认证机构出具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必须包含下表中所列的所有认证单元中所有产品名称的内容(型号规格可以不全,但认证单元内容的产品不能缺项)。
序号 |
认证单元名称 |
产品名称 |
型号规格 |
1 |
腕臂支撑装置(200-250km/h) |
平腕臂 |
GA60、GB60、LA70 |
斜腕臂 |
GA60、GB60、LA70 |
||
腕臂连接器 |
GA60、GD60、 LB70、LD70 |
||
承力索座 |
GA、GC、LA、LC |
||
腕臂支撑 |
GA、GB、LA、LB |
||
支撑连接器 |
GA60、LB70、GC60、LC70、 |
||
2 |
腕臂支撑装置(250km/h≤V≤350km/h) |
平腕臂 |
GA60、GB60、LA70 |
斜腕臂 |
GA60、GB60、LA70 |
||
腕臂连接器 |
GA60、GD60、 LB70、LD70 |
||
承力索座 |
GA、GC、LA、LC |
||
腕臂支撑 |
GA、GB、LA、LB |
||
支撑连接器 |
GA60、LB70、GC60、LC70 |
||
防风拉线固定环 |
|||
3 |
限位定位装置(250km/h高速铁路) |
限位定位器 |
AAA、ABB、ABA、ACB |
定位支座 |
A、B、C、D、E、F |
||
定位线夹 |
A、B、C |
||
定位环 |
A、B |
||
旋转双耳 |
|||
定位管 |
G、L |
||
定位管卡子 |
G、L |
||
吊线固定钩 |
|||
4 |
限位定位装置(350km/h高速铁路) |
限位定位器 |
BAA、BBB、BBA、BCB |
定位支座 |
A、B、C、D、E、F |
||
定位线夹 |
A、B、C |
||
旋转双耳 |
A、B |
||
定位管 |
G、L |
||
定位管卡子 |
G、L |
||
吊线固定钩 |
|||
定位环线夹 |
|||
柱式定位支座 |
|||
弓型定位器用定位管 |
|||
支撑双耳 |
|||
弓型定位器用定位管吊线 |
|||
5 |
非限位定位装置(250km/h高速铁路) |
特型定位器 |
L |
锚支定位卡子 |
A、B |
||
6 |
非限位定位装置(350km/h高速铁路) |
特型定位器 |
L |
锚支定位卡子 |
A、B |
||
7 |
终端锚固线夹(250km/h高速铁路) |
接触线终端锚固线夹 |
BJA |
承力索终端锚固线夹 |
BCA |
||
8 |
终端锚固线夹(350km/h高速铁路) |
接触线终端锚固线夹 |
CJA |
承力索终端锚固线夹 |
CCA |
||
9 |
中心锚结装置(250km/h高速铁路) |
接触线中心锚接线夹 |
A |
承力索中心锚接线夹 |
A |
||
10 |
中心锚结装置(350km/h高速铁路) |
接触线中心锚接线夹 |
A |
承力索中心锚接线夹 |
A |
||
11 |
整体吊弦及吊弦线夹(250km/h高速铁路) |
整体吊弦 |
A(冲压)、 B(冲压)、C |
接触线吊弦线夹 |
冲压 |
||
承力索吊弦线夹 |
冲压 |
||
12 |
整体吊弦及吊弦线夹(350km/h高速铁路) |
整体吊弦 |
A(冲压)、 B(冲压)、C |
接触线吊弦线夹 |
冲压 |
||
承力索吊弦线夹 |
冲压 |
||
13 |
弹性吊索装置 |
弹性吊索线夹 |
|
弹性吊索用整体吊弦 |
|||
14 |
接头连接线夹(V≤200km/h) |
接触线接头线夹 |
J |
承力索接头线夹 |
C |
||
15 |
线岔 |
Y |
|
Y、T、S |
|||
16 |
电连接装置(250km/h高速铁路) |
接触线电连接线夹 |
B |
承力索电连接线夹 |
B |
||
并沟式电连接线夹 |
B |
||
17 |
电连接装置(350km/h高速铁路) |
接触线电连接线夹 |
B |
承力索电连接线夹 |
B |
||
并沟式电连接线夹 |
B |
||
18 |
滑轮补偿装置(250km/h高速铁路) |
补偿滑轮组(G1:2、G1:3、G1:4、G1:5、p:2、p:3、p:4、p:5) |
|
19 |
棘轮补偿装置(200-250km/h) |
GA、 GB、H |
|
20 |
棘轮补偿装置(300-350km/h) |
GA、 GB、H |
|
21 |
腕臂底座(250km/h≤V≤350km/h) |
A |
|
22 |
附加导线通用零件 |
杵座鞍子 |
A |
双耳鞍子 |
B |
||
23 |
隧道支撑及定位装置 |
单支撑定位装置 |
调整底座、平腕臂 |
弹性支撑装置 |
|||
支持器定位线夹 |
|||
弓型腕臂装置 |
调整底座、弓型腕臂、GX定位器装置 |
||
24 |
隧道下锚补偿装置 |
动滑轮 |
/ |
定滑轮 |
/ |
(3)供应商须具有谈判物资的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TB/T 2073-2020、TB/T 2074-2020、TB/T 2075-2020标准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提供复印件。
(其中:提供上表24个认证单元中所有单元且每单元至少2种不同品名零件的检验报告各1份,只有1种品名的单元产品可提供1份报告。)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处(部)在开标之日起前两年内出具的本次谈判物资(至少含有上表中24个认证单元中的21个认证单元项目,型号规格不限)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所开具的格式应符合原铁道部运输局2012年发“关于规范管理供电设备《运行业绩证明》的通知”的要求,同时该运行证明所显示的物资必须在国有铁路上运行达到一年以上)。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GD04-2025JZ016:自动过分相地面信号轨枕装置、GD04-2025JZ017包:棒式绝缘子防鸟害装置
3.1.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①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谈判物资的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日)任一年度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并提供复印件(具体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3.1.1.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无。
3.1.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9)谈判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10)谈判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3.1.1.5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0月9日09:00至2024年10月14日17:3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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