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XZCG-G2024-0097 项目名称:徐州博物馆(徐州汉画像石艺术馆)物业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6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含徐州博物馆物业管理服务、徐州汉画像石艺术馆(南馆)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 6个月,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的内容)。(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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