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丙烯腈联合装置、ABS装置冰乙酸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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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丙烯腈联合装置、ABS 装置冰乙酸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冰乙酸采购,丙烯腈联合装置 1680 吨,ABS 装置 1008 吨,合计 2688 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丙烯腈联合装置、ABS 装置冰乙酸采购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丙烯腈联合装置、ABS 装置冰乙酸采购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含);若非生产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人名币(含);注册资本以招标公告发布前注册的为准。投标人营业年限不低于 3 年(自注册之日起)。
2.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资质或危化品经营资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冰醋酸(冰乙酸)资质,并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须具有不少于 1 个相同产品的销售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以供货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和对应发票原件的复印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票查验截图)为准。投标文件如不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后期查验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方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0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0 月 24 日 08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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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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