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701-
项目名称:中山珠江啤酒有限公司产能扩建升级项目-72000罐/小时易拉罐线纸箱包装设备及服务
采购内容:新增72000罐/小时纯生/普通啤酒易拉罐高速灌装线的纸箱包装系统设备,其中包含1台膜包机(240包/分钟)及2台纸箱包装机(60包/分钟),满足72000罐/小时纯生/普通啤酒易拉罐高速灌装线成品生产需求。(具体内容见《用户需求书》)
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300天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注: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从业人员、工作经验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情况为准。同属一法人主体的投标人不能同时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原件、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
(3) 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函)。
(4) 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相关网页截图证明资料)。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同一包组的投标(提供投标函)。
(7) 未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提供投标函)。
(8) 投标人与招标人及其下属企业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提供投标函)。
(9) 投标人应为所投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或制造厂家授权代理商(如为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正式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复印件)。
(10)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需具有独立承接同类项目经验,同类项目经验指投标人满足以下其中之一的业绩:①具有72000罐/小时或以上易拉罐线项目业绩,业绩含投标人的裹膜包装机(≧240包/分钟)、纸箱包装机(≧60包/分钟);②具有裹膜包装机(≧240包/分钟)、纸箱包装机(≧60包/分钟)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封面页、项目内容和盖章页等)和验收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2024年10月12日17:00前完成审批及付费方可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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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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