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一期)-1栋综合楼、配套辅房及室外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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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
一、招标条件 | |||||||||||
年产5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408-150271-07-01-494649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金龙稀土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2408-150271-07-01-494649,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永磁电机产业园 2.立项批文:项目备案告知书240 3.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建1条年产5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性材料生产线。建设内容:新建2栋主体厂房、1栋综合楼及配套公辅设施等。项目购置氢碎炉、气流磨、压机、烧结炉、时效炉等主设备及相关配套检测设备等。 4.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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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和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主要负责人要求:①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注册建造师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②拟派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③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设计项目负责人不得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5)鼓励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 40%。 | |||||||||||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方式 | |||||||||||
1.投标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1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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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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