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基于数字孪生的电站智慧仓储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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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基于数字孪生的电站智慧仓储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福州市。 2.2 项目规模: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下辖发电企业。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服务期12个月,计划2024年11月15日至2025年11年14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基于数字孪生的电站智慧仓储管理系统研究与应用(CHDTDZ057/16-QT-22201): 依据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细则要求作为准则,结合福建公司对物资联储联备管理的相关要求,围绕以物资共享管理、高效利用、合理流转、辅助监督为目标,建设一套直观、可控、高效的物资共享平台,基于人工智能与大模型技术实现各场站物资的联储联备、统一管理,降低物资管理、采购成本,实现物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信息化,提高物资利用率、提高工作效率的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平台涵盖厂站基本信息、共享管理、监督管理、仓储管理、AI应用、数据集成管理等六大模块,以实现物资共享全过程、智能化管理的目标。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软件成熟度CMMI5认证。 2)投标人应具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CCRC)三级及以上资质(软件安全开发)。 3)投标人应具有满足T/CITIF001-2019《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开展的信息系统建设及服务能力CS2级及以上。 8.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电力企业智能化应用项目(合同内容须包含现场智能监管或智能算法或智慧决策)和至少1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电力企业信息管理类系统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企业投标,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连续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29 16:00到2024-10-12 17:3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28 09:30。 |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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