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集装箱场站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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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集装箱场站一期工程已由连发改备【2024】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金港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金港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集装箱场站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在原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二期工程9.4公顷基础上扩建与功能升级,建设内容包括新增4.58公顷道堆、2座6000平方米拆装箱库、洗修箱区、海关监管区以及消防、污水等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设计年集装箱通过量18万TEU/年,其中重箱12万TEU/年,空箱6万TEU/年。拆装箱库年生产处理能力4万TEU/年。
2.2招标范围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集装箱场站一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含临时工程)的勘察、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道路堆场面层、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工程(包括外包机械停放区、变电所、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等,不包含办公楼)、绿化工程、给排水与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环保工程、供电工程、通信工程、控制工程、临时工程等。
2.3计划工期
2.3.1总工期为300日历天。
2.3.2重要节点工期:
a、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b、施工工期为270日历天,实际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①根据项目现场情况和项目特点科学合理制定项目各个施工区的施工顺序,并提前5日报业主管理机构审核,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承包单位须服从业主统一调度;
②开工准备要求:质量监督受理后3日内开工;
③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3.1.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由满足上述要求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含3家),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资质要求的其他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就工程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2业绩要求:
(1)以非联合体投标的: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总面积为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道路堆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注:
①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9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
②上述设计业绩的定义:必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仅具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不予认可,下同;
③道路堆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指的是: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中包含20000平方米及以上道路堆场的设计和施工即可。
(2)以联合体投标的:
①施工单位(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总面积为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道路堆场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②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水运工程设计项目(须包含20000平方米及以上道路堆场);
注:
①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9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
②上述设计业绩的定义:必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仅具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不予认可,下同。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此项要求);
3.4 人员资格要求:
3.4.1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2拟投入的设计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任职结束时间为准,体现在表4中),担任过一项水运工程设计项目(须包含20000平方米及以上道路堆场)设计负责人。
注:上述设计业绩的定义:必须包含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仅具有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不予认可,下同。
3.4.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资质等级(港口与航道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4.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任职结束时间为准,体现在表4中)担任过一项总面积为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的道路堆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5其他要求:
3.5.1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配置人数不低于3名。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采用联合体投标,须注意以下事项:
3.6.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3.6.2联合体成员均须按规定在本公告下预约,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6.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4.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9月27日17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0日17时0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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