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Q-2024-CG168-2项目名称###市水处****公司2024-2025半年度液体除氟剂药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市水处****公司2024-2025半年度液体除氟剂药剂采购项目 数量: 6600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液体除氟剂药剂6个月用量为6600吨(以实际用量为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且符合###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②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显示为准);③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到中标候选人公告期结束前无行贿犯罪记录(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通过中****网(http://********/)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④资质要求:国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聚氯化铝或除氟剂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聚氯化铝或除氟剂的环评批复(通过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即为环评批复);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单位的,须提供销售代理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聚氯化铝或除氟剂生产厂家的环评批复及同生产厂家的长期供货合同(该合同的有效期需长于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的供货合同的有效期)。⑤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具有1个日处理水量≥********万吨的工业废水厂(站)除氟剂(液体)的供货业绩或具有1个日处理水量≥10万吨的不同城镇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聚氯化铝(液体)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合同中未体现日处理水量的,则提供用户产能信息及说明以辅助证明日处理水量;⑥本项目不得转包(如有转包,终止合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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